说来惭愧,从17岁便开始偷着谈恋爱,无数次被自己的父母和女孩的父母撵得鸡飞狗跳的我,居然到而立之年才结婚,这期间,失恋的数目比脸上的青春痘还多,虽然失恋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其中有一条是共通的,那就是我怕陪女人逛街。
照说街上又没有老虎或狮子,甭说这些大家伙,连街上的狗也只会摇尾巴讨好人。我所在的城市也不像波黑或耶路撒冷般随时有枪林弹雨出现。而且,我本人处事,历来平和胆小,也没有随时想取我项上人头的仇家,可我就是怕逛街。
首先,怕逛街的原因在于自己的腰包不鼓。挣的钱不足以支撑着自己昂首挺胸地从各种标价吓人的商品前走过而不气馁。看一件外套就值自己辛辛苦苦写来的一个中篇小说的稿酬时,真有些想破帽遮颜了。在这种心境下逛一次街,我就对我所钟爱的文学事业丧失一些自信和勇气。这是我不愿意的,于是,咱惹不起总躲得起,如果谁硬拖我去,那感觉会好怪呢。
其次,我素来是个实用主义者,买东西,不到非买不可的时候是断然不会去商店的(当然,书店除外)。进了商店,买了自己要用的东西就走,心无旁鹜,省下一点时间,宁愿找个清静地方看书,以我的阅读速度,节约一个小时,就相当于增加了几万字的知识。在这种情况下,谁要是逼我去街上漫无目的瞎逛,我不像落了魂才怪呢。
其三,商店布满了镜子,这使我随时能看到自己在各种珠光宝气的商品前的表情,时而为之垂涎,时而因害怕女友选中而恐惧。尽管自己的无能常被女友鄙夷,但一个人在自己眼中委琐,远比在别人眼中委琐更让自己尴尬得多,而商店恰恰又为你提供了享受这种尴尬的机会。
有时,我真搞不懂,为什么女人们有那样多的时间逛街,她们可以兴致不减地逛完大街上除书店以外的所有商店。不管想买还是不买东西,不管兜里有钱没钱,都可以不厌其烦地问各种商品的性能和价钱,或干脆试一试穿在身上是否合身。她们永远乐此不疲,只在有些时候,选中了某一种商品而无钱买时,眼中才有一丝淡淡的遗憾。就这表情,足以让她的爱人拼命找钱甚至卖血……或许,她们是想用逛街这种方式,刺激男人们的上进心吧。好在我已经可以逃离这种动力了,因为我终于遇见一位女孩,她爱逛街,但不逼我去。就凭这点,我决定娶她为妻。